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和全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区各产业(系统)工会,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企业工会,区总各直属单位、各直管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2019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及图书配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实际,现就2019年全国、全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及图书配送工作计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和计划
(一)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要坚持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围绕把职工书屋建设成为广大职工学习成才的重要园地、企业职工学问建设的重要载体、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要阵地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创新建设举措,拓展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职工书屋在建设常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的作用。
(二)2019年全国总工会以配送图书的方式在我区扶持新建的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10家,从我区2008—2013年度建设的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中选出符合条件的示范点补充更新图书,为我区35个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配送图书,为我区70名劳模等人物的书架配送图书。自治区总工会以配送图书的方式扶持新建的全区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100家。
(三)新建的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要求: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藏书量2000册左右、报刊4种以上,有可上网电脑,有规章制度,有供职工阅读学习的桌椅,有1—2名从事职工书屋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新建的全区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要求: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藏书量1000册左右、报刊2种以上,有可上网电脑,有规章制度,有供职工阅读学习的桌椅,有1名从事职工书屋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新建的职工书屋示范点
按照《2019年全国、全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计划表》(附件1),重点选择对职工书屋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成效好、基层需求量大且经济条件相对不足的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集中的地方、行业,重大项目施工一线单位;国家重点帮扶的地区、产业、行业、贫穷地区;有计划在本地、产业、行业创新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工会组织等作为年度职工书屋示范点扶持建设单位。申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单位原则上应是近年内曾被命名为全区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
(二)已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补充更新图书
为鼓励已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总拟对2008—2013年度已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进行图书补充更新。请各市总工会、区各产业(系统)工会收集上述年度内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所获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信息并填写图书补充申请表,由区总宣传教育部汇总上报,再由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办公室选出符合条件的示范点补充更新图书。
(三)为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配书
为促进职工阅读学习,全总拟向部分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配书,重点向设有阅读功能的劳模创新工作室,一线职工、农民工服务站点,职工小家,项目现场休息室等单位配送图书(在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建设中,劳模创新工作室占总指标的 30%,一线职工、农民工服务站点占总指标的 30%,职工小家占总指标的 20%,项目现场休息室占总指标的 20%),不断满足广大职工便捷化的阅读需求。
(四)为劳模书架配送图书
为鼓励劳动模范等人物在阅读成长成才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全总拟为部分劳动模范、工匠、最美职工(包括基层企业等各级工会选树的上述优秀职工、农民工)等人物的书架配送图书。
三、申报办法
(一)请按照《2019年全国、全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计划表》(附件1)分配的建设目标任务,分别填写《2019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申请表》(附件2),填写《2019年全区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申请表》(附件3),填写《已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补充更新申请表》(附件4),填写《2019年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配书申请表》(附件5),填写《2019年劳模书架配书申请表》(附件6),加盖单位印章,由各市总工会审核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7)上报;区各产业(系统)工会、区总各直属单位、区总各直管基层工会直接报送自治区总工会。
(二)申报新建的全国、全区工会职工书屋和已建的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申请补充更新图书的单位,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不少于 500 字的职工书屋文字先容,主要先容职工书屋整体建设概述和日常开展阅读学问活动情况;(2)职工书屋整体环境照片 1-3 张;(3) 职工书屋整体环境视频(15 秒左右,手机拍摄即可)
(三)申请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配书的单位,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不少于 500 字的站点文字先容,简要描述已有图书情况和图书需求、站点日常开展阅读学问活动情况;(2)站点整体环境照片及已有阅读设施(书架等)照片 1-3 张。
(四)申请为劳模书架配书的单位,需提交不少于 200 字的个人文字先容,简要先容个人阅读学习和获奖情况。
(五)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将根据各级工会的书面申请,分别对推荐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全国、全区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由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进行配送图书并授予全国、全区工会职工书屋牌匾。牌匾由市总工会、区产业(系统)工会按统一标准制作发放。
四、报送方式
(一)各市总工会、区各产业(系统)工会、区总各直管基层工会请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有关申报纸质材料寄至自治区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gxghxj@163.com。
(二)有关表格资料可登陆自治区总工会门户网站“工会文件下载区”下载,网址:www.gxftu.org。
电话:0771—5780530、5780535、5780533(兼传真)。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7号 邮编:530022。
7.申报汇总表
非凡国际游戏平台网址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上一篇: 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 | 下一篇: “与共和国同成长、与新时代齐奋进—广西工匠之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