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三次集体协商
“通过协商后,我8月份的收入比7月份足足增加了近400元。”近日,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桂林旅汽企业”)开展了集体协商工作,驾驶员雷锦华和检票员钟海凤向记者先容说。据悉,这是该企业今年以来开展的第三次集体协商工作。
据先容,桂林旅汽企业有职工340人,旅游客运及出租车辆520余辆,是桂林市大型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交通运输渠道旅客人次大幅下降,该企业承受着运营空窗期的巨大亏损,职工也正经历着一场职业危机。为此,桂林旅汽企业工会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根据该企业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组织了三次集体协商谈判。
“疫情发生后,大家迅速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管理工作的应对措施。”据桂林旅汽企业工会主席王琳娉先容,早在2月11日,该企业就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意见稿,制定应对措施,并通过微信云职工代表群进行发布,职工网上投票,进行了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
措施明确了2月份和3-6月份桂林旅汽企业工资发放办法,包含职工的休假和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社保相关工作和组织培训实施办法等,既保障了桂林旅汽企业的正常运转,也让职工们吃下了一剂“定心丸”。
进入下半年后,桂林旅汽企业也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完善。7月份国家恢复跨省团队旅游,但旅游市场未全面恢复,桂林旅汽企业经营恢复缓慢,员工收入持续偏低。因此,该企业进行了第二次集体协商谈判,通过协商将未出勤职工的基本工资待遇由1448元提升到1810元。
8月份,桂林旅汽企业的经营业务仍未见起色,驾驶员每天仅5人有机会出车,部分职工也面临着子女开学急需缴纳学费的困境。针对这些情况,桂林旅汽企业又一次通过集体协商,实行淡季保底、旺季计件的工资制度,旅游淡季时职工至少能领到1810元的基本生活费,暑期和节假日旺季时多劳多得,月均工资在2000元以上。
“三次集体协商,只有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利益,才能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局面。”王琳娉表示,该企业将会根据国家政策、经营发展以及职工队伍等发生的变化,不断深化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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